关于开展清城区2024年上半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24年上半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省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
关于开展清城区2024年上半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修订版)》(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24年上半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省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清城区参保的符合申请补贴条件人员。
二、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为半年,实行“先缴后补”,即对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社会保险费进行补贴。
三、申请补贴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已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同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
2.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3.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年龄核定)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止,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补贴标准
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1/2标准给予补贴。
五、申请补贴程序
申请人向清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地点:清城区人力资源市场)提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经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批,清城区财政局确认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里。
六、申请补贴需提交资料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首次办理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就业创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复印2、5、6、7页)
2. 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另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再次办理,只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和社会保障卡原件。
七、申请办理时间
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30日止(工作日内)。特别提醒:第一、二周业务办理量大,排队时间长,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
八、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清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即旧城松鹤西街松涛大街和富商住楼首层)
联系电话:0763-3316331
以上通知,请知照执行。
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