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次性求职补贴办事指南一、补贴条件:1.属于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学生(应届生);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即可申请:①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或特困人员;②持证残疾人;③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三、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四、补贴期限:一次性补贴完毕。五、申请时间:毕业学年学生应在毕业前向所在学校提出补贴申请,学校
一次性求职补贴办事指南
一、补贴条件:
1.属于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学生(应届生);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即可申请:
①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或特困人员;②持证残疾人;③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
四、补贴期限:
一次性补贴完毕。
五、申请时间:
毕业学年学生应在毕业前向所在学校提出补贴申请,学校完成初审后应于学生毕业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
六、申请程序:
学生所在学校负责统一收集补贴申请所需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需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待公示通过后,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进行信息录入及申报工作,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纸质材料。
(一)网上申请:院校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找到“补贴申办-求职创业补贴”,点击“立即办理”,按要求如实填写资料并上传学生附件,点击“提交”。
(二)线下核验:在网上提交申请后,院校需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纸质材料。清单如下: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学生需按模板填写);
4、学生学籍证明;
5、学生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6、困难情形证明(具体如下):

七、特别提示:
1.学生银行卡要求:原则上使用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复印件空白的地方写上户名、帐号和开户银行等信息。
2.《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上本人承诺需由学生本人签字,“学校意见”经学校公示后经办人签名和盖学校行政章。
3.学校对学生提供的材料复印件应该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上“与原件相符”后签名确认,所有材料的复印材料请用A4纸复印,便于存档。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将按规定拨付至申请人员指定的银行账户。
八、业务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大楼东403室,清城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3-3939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