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中提到,看似公平并已实施多年的将高管薪酬与国企业绩挂钩的做法,实践已证明“存在着较大的问题”。根据提案中的分析,“工效挂钩”失败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方面,国企占有大量资源,能够取得垄断利润,造成公司业绩溢价,这部分溢价其实与国企高管的个人努力关系不大;另一方面,由于会计准则的弹性,计算出来的国企业绩常会失真。提案认为,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张报表浓缩反映出的业绩常常“有水分”,在使用这一业绩确定高管薪酬前,需要对“注水”的业绩进行剥离,加以还原。
如何才能“拧干”业绩里的水分呢?“三管齐下。”杨蓉认为,既然都知道国企占有大量资源,能够取得垄断利润,“排水”也不是一件困难复杂的事情。
“对于那些占有大量资源的国企,可以根据企业特点制定出折扣率,用类似征收资源税的办法,对企业计算出的原始业绩打个折,这样就可以剥离企业因占有特殊资源而获得的业绩溢价。”
对于擅长利用会计准则的弹性“管理”业绩的国企,杨蓉则建议考虑由国资委指定会计师事务所等专门的中介机构,让独立第三方审计,连同企业的工会、监事会一道,客观公允地审计企业的业绩是否真实,杜绝业绩“盈余管理”的空间,还企业业绩的真实面貌。
同时,杨蓉还提醒说,在对国企业绩进行修正时,公务用车、业务招待、出差等职务消费也需要纳入考虑范围。“中石化原来的总经理陈同海,在职期间每天挥霍公款超过4万元。这虽然是个极端案例,但也值得引起我们对职务消费的注意了。”
除了“高管薪酬要与国企真实业绩挂钩”这条建议外,提案中还列出了其他三条对策,包括对国企高管的分类管理,以实现国企高管身份的明晰化;完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强化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强化舆论监督,建立国企高管薪酬披露机制。杨蓉认为,在这其中,眼下最具操作性的是“强化舆论监督,建立国企高管薪酬披露机制”。
据杨蓉介绍,她目前的研究表明,舆论的关注程度与国企高管的薪酬水平呈“负相关”。换言之,社会舆论越关注,国企老总们的薪水就越低。因此,可以运用舆论对国企高管的薪酬进行一定程度的制约。
“调节国企高管的薪酬,应该沿着公开、公平、公正的顺序入手。”杨蓉认为,一旦建立了国企高管薪酬披露机制,真正公开了,很多“不能见光”、不合理的东西就会自然消失,才可能实现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