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2012年5月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组织建设,充实基层党务工作专职人员队伍,根据《白云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穗云组通〔2009〕10号)文件精神,我区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党建工作指导员13名。
招聘条件:
1、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基本知识;
2、具备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广州市户籍,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中共正式党员,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3、报名时间:2012年5月16日中午12:00时至5月26日中午12:00时。应聘者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后,在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 务费共计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7日中午12:00时(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符或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本人原因不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应聘者自行于6月5日中午12:00时至6月8日中午12:00时在上述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6月9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
(2)党史党建及党务知识;
(3)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4)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申论。
(三)资格复核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资格复核要求:
1、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党支部盖章证明)、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通过资格复核的应聘者必须在报名表及个人申报材料资料上签署承诺意见。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
(五)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笔试×60%+面试×4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按照“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在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2010年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白云信息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三、注意事项
1、如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不予开考,所缴报名费予以退还。
2、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3、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林小姐、邝小姐
联系电话:86361556、86382059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委组织部
201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