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2012年5月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要求,汕头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专利信息分析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是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属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自筹,主要负责专利文献检索、知识产权法律信息咨询、专利技术鉴定、资产评估、技术市场中介和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专利信息分析员1名(详见《汕头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条件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汕头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薪酬和待遇参考国家、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和我中心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三、招聘范围。
应聘者需具有汕头市户籍。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30日。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海滨路12号科技馆10楼1012室,电话:0754-88981163。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汕头人才网下载),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工作单位盖章的专利工作经验证明和本人工作表现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彩色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在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
(一)笔试。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4人(含4人)时组织笔试,不足4人时直接组织面试。
2、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用书)等,卷面满分为100分。
3、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时间为6月4日,笔试地点为汕头市海滨路12号科技馆5楼教室,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5日。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包括专利检索专业技能及综合业务能力测评,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不需组织笔试时,全部报考人员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间为6月13日,面试时间为6月18日,面试地点为汕头市海滨路12号科技馆5楼教室。
4、面试的组织:
1)面试采用现场实际操作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2)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3)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在面试前1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否则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人进入面试室后,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得出现涉及面试人员姓名、职业等个人信息,一律按抽签号码称谓。
4)面试人答题完毕,当场评分、记分、计分,并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5)面试结束后,与笔试成绩按比例合成总成绩,没有笔试时,面试成绩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9日。
六、体检和考核
(一)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二)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为6月21日,地点为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公布考核人选的时间为6月29日前,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七、拟聘人选的确定、公示和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核结果,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请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递补。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人事部门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选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人事网(http://www.strs.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汕头市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tipo.gov.cn/)和汕头市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网站(
http://www.stzl.gov.cn/)公开发布。
九、组织实施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汕头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二)监督部门及电话。
1、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754-88179804。
2、汕头市科学技术局人事教育科(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754-88426670。
3、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电话:0754-88981169。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
汕头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二O一二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