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大步改革:建立全科医生制度
2011-06-24 | 阅读 1552 | 来源: 网络收集
摘要:

  三年新医改进入倒计时,具有“含金量”的政策措施陆续出台。

  6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全科医生制度。

  从中国目前的卫生体系上看,建立“全科医生”制度,意味着对医疗体系的重构,走出了关键一步。

  每万人配备2-3名健康“守门人”

  按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时间表,到2012年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再经过几年努力,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在大多数国家的卫生体制中,相比专科医生,全科医生被定位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主要在基层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欧美一些国家甚至直接将之称为“家庭医生”。

  而“守门人”就是要达到两个作用疾病预防(早期防治)和分层医疗(核心是转诊制),其核心目标是为了控制总体医疗费用上涨。

  长期以来,我国全科医生制度一直没有完善,导致基层医疗机构(社会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医疗机构)定位模糊,未能发挥出“守门人”的作用。而其主要问题在于全科医生缺口大。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上海至少需要5400名全科医师,但目前缺口至少达到3500名。而目前广东省全科医生缺口数量起码在8000人以上。

  人才缺口短期内需“速成”填补

  事实上,2011年4月底,卫生部已经印发了《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的全科医师要达到18万人;到2020年要全科医师要达到30万人以上。

  “培养全科医生,要从医学教育就开始做。”一位北大医学院专家表示,而我国目前从教育源头上,就缺乏相应的学科配置。

  对此,政策制定者已有了明确的方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我国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将全科医生培养逐步规范为“5+3”模式,先接受5年的临床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

  显然,8年的培养期“远水解不了近渴”,从决策者的操作角度看,现有医疗资源的“转型”,可能是现实的途径。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弥补当前的人才缺口主要通过对现有基层医师的培养和选拔来解决。具体措施为,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在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按需进行1-2年的转岗培训。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

  尽管这种方式短期内可以“速成”大批全科医生,但业内人士表示,效果需要观察。

  “专科医生晋升的必要条件是到基层服务,无可厚非,但专科医生不等于全科医生。”上述北大医学院专家表示,三甲医院的专科医生到社区卫生机构“蹲一年”,能否发挥出全科医生的作用,或者起到培养全科医生的作用还需要观察。另外,操作中,很可能出现“把现有的社区医院医生简单‘包装’成全科医生的现象”。

  除了人才培养,“埋单”方式也是制度建立的重要一环。

  对此,政策方案也有了安排。即建立以按签约居民数获得服务费为基础的新激励机制。这意味着,“按人头付费”将在有全科医生的社区医疗机构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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