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华外资企业,中国从下月起将不再豁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这两个税种征收于20世纪80年中期,但是对于外国公司---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则于1994年予以豁免。而这豁免16年的减税政策将于2010年12月1日予以终结。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将分别为7%,5%和1%,具体数额将取决于企业的位置。教育税附加将统一征收3%。这两种税种将和企业被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这三个税种是对营业额或销售数量的征税)一并支付。
其实,早1994年前,外国公司不必支付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因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更不适用。只有在他们有义务支付其他三个税种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才能被豁免。
早些时候,中国政府颁布免税政策以吸引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现在,中国政府正在收回豁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收回更多资金。此外,中国要促进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公平税负。
中国官员表示,加税应该不会对外国投资产生消极影响。由于中国“广阔的消费市场”、“足够的人力资源”以及“经济增长、社会稳定和投资者政策”对外国投资者仍然具有吸引力。
此外,还有2009年对整个经济减税5000亿美元的财政刺激经济的措施。因此,企业税收负担已经“大大减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