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水务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1-12-27 | 阅读 1333 | 来源: 互联网
摘要:

因工作需要,惠城区水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属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伯公坳水库工程管理处和招元水库工程管理处,是惠城区水利局直属股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核补;主要职能是负责水库(中型)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伯公坳水库位于芦洲镇三洲村,伯公坳水库工程管理处设在库区;招元水库位于横沥镇泰安村,招元水库工程管理处设在库区。
二、招聘岗位、职数、条件及待遇
 
 
 
 
 
单位
岗位
职数
学历
专业
备注
伯公坳水库工程管理处
人事和劳动管理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40周岁以下。
招元水库工程管理处
工程技术管理
1
大专及以上
建筑工程技术
30周岁以下。
报考人员要求惠城区户籍,年龄计算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录用人员的待遇按《惠城区直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惠城府函〔2008〕30号)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与本单位同等条件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同)。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于2012年1月9日--11日到惠城区水务局312办公室(龙丰上排永联路区行政中心3号楼3楼)报名,联系电话:7829312。每位考生交报考费80元。
五、录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题、确定评分标准、组织评卷。
面试内容和范围: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2确定。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
(二)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如职位数大于报名人数,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政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机关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三)聘用: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正式聘用人员应在2个月内办理完成调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具体可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人事网、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上查询)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城区水务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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