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1-11-24 | 阅读 1773 | 来源: 互联网
摘要:

广州对外交流发展中心是广州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对外交往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公开招考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数量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外语翻译
3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英语、法语、俄语、葡萄牙语
1.“211”院校及外语类院校相应外语专业应届毕业生。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
3.具备娴熟的外语读写听说译能力。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1、填报个人信息。报名人员请登陆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众网(http://www.gzwaishi.gov.cn)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为确保考生拥有良好的外语专业能力,招聘单位将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专业能力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由招聘单位向其确认考试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日(3天)。
三、考试内容和程序:
(一)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笔试内容包括专业语言题目和公文写作。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能力。笔试和面试由招聘单位指定地点和时间进行(考试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试程序:招聘单位按招聘岗位不少于1:5的比例组织获得准考资格的考生进行笔试、面试,并根据各语种考生考试综合情况确定最终录取语种。最后,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成绩公布。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上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公示。
四、体检
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六、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1、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报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拟聘用的人员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3、对确定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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