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到须知
一、毕业生《报到证》主送单位为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可以通过本报到系统进行网上报到 (时间限于:2015年07月01日-2015年09月30日)。
二、毕业生网上报到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到登记表,确保信息的真实性,网上报到完成后,如无需办理其他业务,请自行妥善保管好《报到证》,不必再到现场办理。
三、未就业毕业生报到后若联系电话号码、就业落实及自主创业等情况有变化,可登陆报到系统中的“毕业生报到信息变更”栏进行及时更新,其他报到信息不能修改。
四、我市各县(市、区)生源报到后,若需将个人户口迁回原籍的,请凭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到各县(市、区)人才服务办公室申办落户手续,属我市城区落户的需到清远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申办落户手续。
五、已有单位(指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到后将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资料交单位,由单位向我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申办就业派遣手续。
六、网上报到后,需要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可先登录报到网站中查询本人档案去向,确认档案到达清远后,凭《报到证》、身份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办理人事代理;外地毕业生另需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起始时间以《报到证》签发日期为准,办理时间不受限制。
七、毕业生档案,务必由所在学校通过邮政机要或由学校专人转递到清远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毕业生个人自带档案的一律不接收。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