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和《清远市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校园招聘工作方案(2014-2016)》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保证2015年秋季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定于2014年12月5日-6日到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小学教师70名。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39号)和《清远市事业单位紧缺高层次人才校园招聘工作方案(2014-2016)》精神,结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改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素质,保证2015年秋季新学年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定于2014年12月5日-6日到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小学教师70名。为确保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部分国家重点高等院校师范类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2014年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生,英语专业的可放宽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师范类2014年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生,美术专业的可放宽到广州美术学院师范类2014年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生,音乐专业的可放宽到星海音乐学院师范类2014年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生,体育专业的可放宽到广州体育学院师范类2014年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二)取得相应(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取得教师资格证条件(即教育学、心理学的成绩单、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或测试成绩单);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4年毕业生(含符合政策规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不含已入公职的人员)和2015年应届生;
(四)身体要求: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薪酬待遇执行。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网和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qyqcqjy.net)以及华南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4年12月5日-6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4:30时,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交《2015年清远市清城区赴广州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考生须预先登陆清城区教育信息网或华南师范大学网下载,双面打印,贴好相片),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接受资格审查。
(1)应届报考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学生证、普通话测试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2)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领取教师资格证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的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安保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3)已婚报考者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
4、其他事项
(1)报考者须本人按要求带齐资料到招聘现场报名。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2015年清远市清城区赴广州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三)招聘办法
采用现场公开招聘的方式。由区教育局组织符合条件者进行考试,区人社局和监察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1、考试时间和地点
2014年12月5日下午-6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4:30时,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2、考试要求和办法
(1)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考生资料,确定参加考试的对象名单。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读、说等能力)。考生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不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不予录用。考试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时间和地点:另定。
2、考核
应届毕业生的考核内容主要是其在校的现实表现情况(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暂缓就业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上述材料在报名时已经提交。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市清城区政府网和清远市清城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岗位设置要求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清城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
(七)其他
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以上公告由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
林老师0763—3333000邓老师0763—332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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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清远市清城区赴广州高校招聘教师报考岗位及录取人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