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业单位(广州)2012年11月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2012-11-21 | 阅读 1320 | 来源: 广东鹏程万里人才网
摘要: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省以下(不含广州、深圳、顺德)垂直管理单位,下属有10个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拟于2012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招聘原则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省以下(不含广州、深圳、顺德)垂直管理单位,下属有10个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拟于2012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同时在规定范围内,尊重事业单位自主用人权。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资格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情况和岗位需求,设置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广东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范围
根据不同岗位,招聘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rst.gov.cn)及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gdqts.gov.cn)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下称《报名表》)。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gdzjgkzp@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必须注明“姓名+岗位代码”,否则当作无效处理;邮箱采用自动回复设置,收到回复可确定《报名表》提交成功。
(二)报名时间:2012年12月4日9时至6日17时。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每位报名者只可应聘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四)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实行网上审查。招聘单位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审查结果通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在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性测试,时间为18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理论常识、案例分析、申论等,不指定参考书。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应对面试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复审采用现场审核方式。需审核的资料主要包括:
⑴准考证;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⑸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
⑹应聘有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要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应聘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要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合同或社会缴纳保险证明;
⑺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应聘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3.组织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工作技能。
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面试工作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监督。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数作为面试的最终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进行加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况出现拟聘岗位人数不足的,可在同一岗位、专业中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20-84237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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