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珠区公安分局机关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文职人员10名,从事海珠区公安分局下属单位的信息资料录入、文书档案整理等非警务工作。
一、招聘职位、人数
招聘职位及人数:区公安分局机关服务中心合同制文员10人(其中男性8人,女性2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情况;
2、能胜任公安机关文职雇员工作,自觉接受公安机关有关纪律约束;
3、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市、增城市)、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后出生)的本市居民;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三、报名
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在海珠人才网上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海珠区公安分局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考合同制文员报名表》。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原件验核后当场交回本人。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2日至24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3、报名地点: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符合资格条件的发准考证,发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和计算机技能测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计算机技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
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及计算机技能测试阶段。
(二)计算机技能测试
计算机技能测试采取上机操作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能否熟练应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和图表编辑等内容。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根据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拟录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处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后,由我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期间报考者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失业证(有单位者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考核不合格的,在具备侯选资格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
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经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待遇
录用期间合同制文员的年薪为35000元(含单位、个人缴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职金等费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