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清远考区)笔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的公告
2015-06-04 | 阅读 2334 | 来源: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

2015年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清远考区)笔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的公告

关于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

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考试(清远考区)

笔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的公告


《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2015513发布)规定: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25292015529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清远考区笔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时间

61718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时。

二、笔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地点和联系电话

清远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点:清远市政府2号办公大楼519室。电话:3382512

三、携带材料

符合笔试成绩加分资格条件的考生本人到场审核的: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名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他人代为到场审核的:必须携带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还必须携带考生本人签名的资格审核委托书原件、代为办理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材料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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