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04-01 | 阅读 1883 | 来源: 鹏程万里人才网
摘要:

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创新用人方式,优化机关工作人员结构,根据《清远市市直行政机关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清机编〔2010〕48号),结合实际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公开招聘的职位(2个)
    财会管理专业岗位1名、企业或经济管理专业岗位1名。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40周岁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熟悉国内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相关行业政策法规,有一定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4.熟悉计算机及应用,具有较强的分析研究、文字表达能力。
5.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自愿履行聘员的义务。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7.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财务、审计、金融、企业管理)的优先录取。
四、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年薪制,具体标准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1〕17号)明确的《市直行政机关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方案》执行。聘员除享受年薪外,不再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福利待遇。
五、公开招聘主要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6日8时至4月4日24时,共10天。
2.报名方式。①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填写《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扫描件,发送邮件至qy3382339@163.com。②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也可下载填写《清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后,带齐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址如下:
3.现场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清远市国资委办公室(人民二路19号市机关办公楼5号楼14楼1403室),联系电话(传真):0763-3379505。
(二)资格初审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任用资格。
    经资格初审,每个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一般应不少于5人。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未达5人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资格初审通过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通知报名人员参加笔试。
(三)笔试
着重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总分100分。笔试试题在试题库中抽取。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清远市汽车运输集团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
报考者须在参加面试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个人履历情况和符合目标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面试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注重对应试者专业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清远市机关办公楼5号楼13楼会议室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笔试、面试合格后,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根据考察情况和综合评价分值,由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
2.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公示后未影响聘用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
                                 
 报名表 (请点击下载)
 
http://www.qyrcrs.com/1332725324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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