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委员会2012年3月公开招聘4名工勤人员公告
2012-03-05 | 阅读 1423 | 来源: 互联网
摘要: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2012年3月公开招聘4名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我委将于今年3月份通过公开招聘形式,拟招聘工勤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汽车驾驶员3名,档案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
(三)具有高中(职高、中技)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在35周岁左右(其中应聘汽车驾驶员职位,有大客车准驾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招考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均可进入技能考核。应聘人员所填写资料和提供证件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2年3月19日至3月21日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天河南二路1号18楼)。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38180386
(四)报名时须带资料:
应聘者报名时需带《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报名表》可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广州交通网下载,
四、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方式: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依成绩高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考核
(一)体检: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广州交通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市人社局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公开招聘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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