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201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实施方案
2012-03-27 | 阅读 1527 | 来源: 互联网
摘要:

广州市花都区201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实施方案
 
经区政府同意,广州市花都区于2012年3月份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和聘用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关于印发<花都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花办发〔2008〕60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的素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职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见《广州市花都区2012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
5、应聘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2年3月31日。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4月13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咨询电话:020-36899084。
2、报名地点:花都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新华街建设北路冠华新城北门,即合兴大酒店对面)。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2010年、2011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的协议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du.gov.cn)下载。
3)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于2012年4月24日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4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地点:花都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新华街建设北路冠华新城北门,即合兴大酒店对面)。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区政府办公室中级雇员职位的考试分笔试、《申论》测试、写作能力测试、面试四部分,考试总成绩100分,按笔试成绩占20%、《申论》测试成绩占30%、写作能力测试3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申论》测试、写作能力测试三个部分总分低于50分者不予参加面试。其它职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4月28日(星期六)下午。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理论知识,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公文写作及时事政治。其中区政府办公室中级雇员职位同时进行笔试和《申论》测试。
2、写作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内容:机关公文写作。
根据笔试成绩(其中区政府办公室中级雇员职位以笔试和《申论》测试合算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拟招聘人数或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于2011年4月18日下午在花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5月13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与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 聘用人员在向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雇员(聘用人员)聘用审批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花都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 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花都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补招职位的薪酬待遇按原标准核拨。
六、其它
各相关单位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这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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