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外事保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03-19 | 阅读 2269 | 来源: 互联网
摘要:

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外事保障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所属省外事保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外事保障中心情况简介
广东省外事保障中心位于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大街45号,隶属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广东省编委批准设立的人员经费财政补助一类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协助管理外事博物馆、礼宾府、国际俱乐部等外事文物建筑;承担礼宾用车、外国政要行李转运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我驻外使节及驻港、澳公署官员的接待工作;承担专项外交工作的物资保障任务等。
二、指导思想和目的
贯彻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公开、择优、注重人才工作经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原则招聘相关人员。
三、招聘范围、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7、非广州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具体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拟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方法
1.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rst.gov.cn)或省外办网站(http://www.gdfao.gov.cn,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
2012年3月29日至4月2日(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人事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大街45号四楼)。
4、报名方式、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名材料,凡符合报名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发放准考证。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地计生证明;
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7、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考试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
2011年4月(具体时间待定,提前15分钟进场),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②笔试内容及注意事项。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综合能力和基本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省外办网站公布。
④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合格者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①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面试过程由我办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②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各评委分数之和除以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分作为面试的最终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工勤岗位
工勤岗位考试采取实际操作方式进行,成绩按100分计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相关体检标准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外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在笔试、面试、公示、体检、计生审查、聘用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过期不办理手续等情况造成拟聘岗位空缺时,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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