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招聘1名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2012-02-07 | 阅读 1647 | 来源: 互联网
摘要: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招聘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专业技术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息技术科专业技术雇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愿意并有能力履行专业技术雇员义务;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计算机技术及应用、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或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员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本市户口。
二、专业技术雇员管理及薪酬
所聘人员按照佛府办[2011]33号文要求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薪酬为: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一级一档7000元/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其它相关福利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2月6日到2012年3月1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2.地点: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二号楼三楼,联系电话:82981171;82980057)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持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获奖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3张到社保局人事科报名;或将相关材料发送到renshi@fssi.gov.cn;经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事项
直接采取面试方式测评。面试的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岗位的能力。
五、体检和考核
对面试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报名表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http://www.foshan.gov.cn/zwgk/rsxx/zpxx/201202/t20120203_3471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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