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天河人才强区战略,引进高素质人才,根据《天河区雇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河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应届生(含2012年应届生)及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拟聘用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
(二)资格条件
初级雇员: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2、年龄2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放宽到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9日。
中级雇员: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计算日期为2012年2月29日。
3、年龄3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2月29日。
(三)任职条件
其他任职条件和要求详见《天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index.html)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从2012年2月2日中午12:00时至2012年2月25日下午17:30时止。成功报名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及考试费5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6日下午17:30时,未按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报名人员于2012年2月28日下午17:30时始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打印《天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雇员笔试准考证》。
应聘者在报名时需认真对照应聘职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符或虚假材料及因本人原因不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并取消考试资格。
(二)笔试
笔试定于2012年3月3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根据所聘雇员类别分为初级、中级两套试题,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
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天河区人事网(http://renshi.thnet.gov.cn/index_3031.html)和天河人才网(http://
www.tianherc.com)(以下简称“招聘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天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考生自行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里打印);
2、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此证明办理需15个工作日,请在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已婚人员配偶为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提供配偶的同等材料;配偶为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只需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面试,由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的10倍,面试人数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数。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资格审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也可采取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或专业技能测试等其它方法。面试成绩为100分制,基本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人选。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选择2种面试形式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1成绩×35%+面试2成绩×35%。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综合成绩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招聘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
如出现体检、组织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与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待遇
雇员待遇根据《天河区雇员管理暂行办法》实行薪金制,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相关福利待遇。其薪金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学历津贴、职称津贴)三部分组成,雇员按类别执行相应的薪金标准。
本公告由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38849289、020-37090419
附:广州市天河区2012年公开招聘雇员职位表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