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韶关市区防洪建设管理处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韶关市区防洪建设管理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韶关市区防洪建设管理处是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主要负责市区防洪工程的建设与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
代码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招考对象
及范围 |
其他条件 |
招聘职位 |
韶关市区防洪建设管理处 |
专技十二级 |
1001 |
1人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社会人员 |
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
会计 |
年龄和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至2011年11月30日止。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9日-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报名地点:韶关市水务局人事科(韶关市武江区工业东路10号)。联系电话:8775244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居民户口簿、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4张,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职位,必须提供单位证明。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一)。
竞聘者应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时事政治、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公文写作和专业知识合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笔试时间:2012年1月9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韶关市水务局三楼会议室。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3人时则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3)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4)面试地点:韶关市水务局办公楼。
(5)面试成绩按50%计入综合成绩。
(6)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www.e12345.gov.cn)、韶关市水务局网(
www.sgwater.gov.cn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专业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体检和考核由韶关市水务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用或重新招聘。
(四)聘用事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水务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