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安监局因工作需要,拟招聘1名政府聘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监督管理三科辅助岗位政府雇员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
1、专业:安全工程专业、化工专业、法律专业、中文专业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年龄30周岁以下。
3、以上职位性别要求男性,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时间:2011年12月16日至2011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20至5:0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普澜二路八号7楼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83992253、83997455、传真:83992737)。
要求:报名者送交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及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表。
2、考试程序和形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4比例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聘用
对考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聘用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五、薪酬
按照佛山市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员有关规定,聘用双方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一年,本科以上月薪2400元/月;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按月薪80%标准计发,社保、医疗按市政府聘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佛山市安监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