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公告
2015-08-24 | 阅读 2596 | 来源: 网络
摘要: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规划股

  二、招聘人员条件、数量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科或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字、经济学或管理学毕业,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要求男性。

  2、公开招聘人员1人。

  三、考试

  由笔试和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3、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其他事项

  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对象由应聘对象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4的比例计算,不足1:4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综合成绩计算。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人选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

  四、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之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我单位安排(3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如出现缺额,将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局负责。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将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内容:

  1.无犯罪记录情况

  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计生情况

  未婚者由本人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未婚证;已婚的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计生证明。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对象,在清远市清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常规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七、福利待遇

  待遇按政府后勤服务岗位人员工资标准给付工资,试用期为2个月。

  八、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于8月20日-8月30日(星期六、日除外)到清远市清新区玄真路17号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5810382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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