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报名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水利事业,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工资待遇
(一)工资2500元/月。
(二)合同期内,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食宿自理。
三、招考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填写《佛冈县水务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持本人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4纸)、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出具原工作单位(企业)从事与报考条件相关工作的证明,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0月30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佛冈县水务局(佛冈县人民中心西楼208室)联系人:叶主任张主任
联系电话:0763-4283184
(二)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按最终综合得分择优录取。
1.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到达考场的考生,将取消笔试资格;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时事政治、县情、水利基础知识,以水利基础知识为主);
3.面试
面试人员确定按照职位招聘人数大于4人(含4人)按1:2比例入围,小于4人按实际人数。面试要求如下: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30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三)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佛冈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7天。
(四)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用人单位负责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