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招聘书记员的公告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因工作需要招聘2名书记员,现公告如下:一、用工方式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即与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市仲裁院工作。二、聘用条件(一)深圳户籍,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二)熟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招聘书记员的公告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因工作需要招聘2名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用工方式
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即与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市仲裁院工作。
二、聘用条件
(一)深圳户籍,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
(二)熟悉电脑操作,电脑打字速度达60字/分钟以上;
(三)具有亚伟速录资格证书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计算至2012年4月30日。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地址、时间
报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楼101室。
报名时间: 2012年5月18日,上午9:30—11:45,下午2:30—5:00。
联系人:张小姐,孙小姐
联系电话:25985151,25593040
四、报名提供资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附文凭验证证明);
(5)资格证书复印件;
(6)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7)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8)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注:需要提供以上各项资料原件以备查验。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