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消防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的通知
2013-08-03 | 阅读 6655 | 来源: 广东鹏程万里人才网
摘要:

清远市公安消防支队文件市公安消防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的通知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200元,正式录用后,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配发共计1200元的工作服装,每月工资21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共计776元为进一步加强市公安消

清远市公安消防支队文件

市公安消防局招聘窗口工作人员的通知

 

    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1200元,正式录用后,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配发共计1200元的工作服装,每月工资21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共计776元

    为进一步加强市公安消防局窗口建设,提高窗口服务水平,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协管员,专职负责消防局及各消防大队窗口工作,工资和组织关系隶属清远市公安消防局,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消防窗口协管员:10名,其中支队及其他各大队各1名

二、招聘具体要求

1、专业:电脑类、建筑类相关专业优先

2、学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身高:男性165厘米以上,女性158厘米以上。

(2)身体健康,无盲视,无传染病史,无纹身,无案底,无吸毒史。

(3)具有吃苦耐劳、勤奋敬业、奉献精神,有工作经验者适当优先。

(4)各大队原有窗口受理人员可优先录取。

4、岗位职责:支队统一领导,专职负责窗口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待遇

按照消防局机关伙食标准包工作日三餐,每年由单位定期组织免费体检。

四、招聘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1日-8月7日

地点:清远市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各地报名人员可到属地大队报名,再由大队统一上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需带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资格及资质证书原件。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复印件一份(简历除外)。

五、应聘流程

填写表格提交个人资料→报名资料审核筛选→笔试→面试→体检→培训→上岗。(邮箱:qyxfzd@163.com)

六、联系方式:

清远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电话:0763-3367806。

 

附件:清远市公安消防部队消防窗口协管员应聘登记表

 (路径为:http://www.qyrcrs.com/upload/Jul31,2013105044AM0.doc。)

 

 

清远市公安消防局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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