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2011年招考15名政府聘用人员公告
2011-11-21 | 阅读 1482 | 来源: 互联网
摘要:

因工作需要,我区2011年招考一批政府聘用人员,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考单位、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单位和招考名额。
政府聘用人员共招聘15名,其中:专业技术聘用人员2名,辅助服务聘用人员13名。具体招考单位及招考名额:区委区府办2名,区委政法委1名,区委社会工作部1名(专业技术聘用人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1名(专业技术聘用人员),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1名,区市场安全监管局1名,团区委1名,区财政局1名,区大塘镇政府5名。
具体报考职位详见附件。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佛山市户籍(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考。
“应届毕业生指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0年底或2011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如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具体年龄条件的,统一要求为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接受报名的第一日)。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接受报名的第一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职位。
(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3-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设在各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具体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和有关资格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四)考试资格审查:考生的报名工作由各招考单位负责。报名时考生需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考单位进行招考资格条件的初审,经招考单位初审同意后,由招考单位发放准考证。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可在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笔试结束后,由三水区委组织部(三水区编委办)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个科目的内容,笔试题满分为100分,两个科目的分值各占总分的50%。笔试成绩及排名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在发布招考公告的网站公布,公布时间根据阅卷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以内公布。
笔试时间:2011年12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三水区广播电视大学(地址:三水区芦西公路4公里处,三水区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南侧)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计分,并向考生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对象根据报考每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考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五、体检、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其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办理聘用手续。
七、本公告由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三水区编委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7-87727401)
 
附件:1、2011年三水区招考政府聘用人员职位表.xls
2、各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一览表.xls
3、2011年三水区招考政府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三水区编委办)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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