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要求
发布日期:2024-05-23
学历要求:专科
工作经验:三年以上
年龄要求:30-40岁
工作地点:清远
住宿情况:不提供住宿
具体描述
岗位职责:
1. 根据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健全公司的环保管理体系文件,建立良好的企业环保文化,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2. 加强和完善对公司污染源的管理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指导落实;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和对事故的及时、妥善处理;
3. 监督公司水质净化中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对外联系沟通工作,保证废水达标排放;
4. 负责全公司的环保处理系统的运行检查工作;组织各部门开展日常环保检查工作;
5. 负责公司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开展落实工作;
6. 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突发环境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预防此类事故的再发生;
7. 组织环保培训工作和预案演习,强化员工的环保意识;
8. 负责接待各上级相关监督检查部门的定期检查,传达并落实上级管理部门的指示。
任职资格:
1. 大专(或同等学历)以上,具有3年以上生产一线工作经验和环境管理经验优先;
2. 取得人社局颁发的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或者取得国家或广东省相关职业证书优先;
3. 能熟练应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污染物防治相关知识、 ISO管理体系等,独立开展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工作;
4. 掌握安全、环保技术知识和一定化工知识;
5. 有较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能有效协调处理与环保管理、污染物治理相关的各项事务。
国家法律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面试过程中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抵押金、培训费等),请求职者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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