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一) 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一年内申请。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三) 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四) 补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一) 补贴条件:1.用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一年内申请。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三) 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
(四) 补贴期限:每人最长可享受2年。
(五) (受理单位:清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下属清城区人力资源市场)
申请材料清单
1 | 补贴申请表原件(网上申请后打印,需法人签名加盖公章) | 一式两份 |
2 | 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原件(网上申请后打印一式两份,另电子版附件3-1-4也是一式两份) | 电子版为附件3-1-4 |
3 | 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需登记就业(复印2、3、5、7页) | 一式两份(核对原件) |
4 | 用人单位与脱贫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 一式两份(核对原件) |
5 |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 一式两份(核对原件) |
6 | 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 一式两份(核对原件) |
7 | 银行基本账户近期流水 | 一份 |
8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各一份 |
备注:(1)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必须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申请表、花名册、补贴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复印件各两份和银行基本账户近期流水一份。
(2)以上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和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对!
(3)申报网址: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OUJY/#/home